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00:00
为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心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
1.通信地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6号304室),信封请注明“《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箱:qinghaigsbx@163.com
3.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8258212 8258000(传真)
附件: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3日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容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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