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请启用JavaScript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00:00

为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心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

1.通信地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6号304室),信封请注明“《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箱:qinghaigsbx@163.com

3.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8258212   8258000(传真)

附件: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3日

内容作者:
内容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容编辑:
本网注明“来源”的资讯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如擅自更改为“来源”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有版权相关问题,请联系本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