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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00:00

为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网址:https://www.nmpa.gov.cn),进入征求意见栏目,或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网址:http://www.mohrss.gov.cn),进入政策法规-征求意见栏目,点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反馈意见。

二、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发至xuxc@nmp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511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425

 

附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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